2015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(tǒng)考筆試時間及流程
湖北省2015年音樂學類統(tǒng)考筆試時間及流程
湖北美術高考網(wǎng)獲悉,根據(jù)
2015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(tǒng)考報考須知,2015年湖北省音樂學類統(tǒng)考筆試時間及流程如下:
1、筆試時間:
2014年12月28日上午。具體準確時間以準考證為準。
筆試科目的具體考試要求及注意事項請見準考證的規(guī)定。
2、筆試流程及要求
(1)2014年12月27日下午,考生可憑《準考證》到相應考試地點察看熟悉考場。
(2)考生須按時趕到指定地點參加考試。筆試開考前30分鐘可以進場,憑考生憑《準考證》和二代居民身份證,在考場入口處接受安檢,通過安檢后,方可進入考場。進入考場后,對號入座,并將證件放在課桌的左上角,以便查驗。
(3)考生進入考場時,不準攜帶任何書包、資料和通訊設備入場,攜帶物品須存放在“小件物品放置處”,若發(fā)現(xiàn)考生攜帶規(guī)定以外物品將按照《國家教育考試違規(guī)處理辦法》(教育部令第33號)進行處理。
(4)考生只準攜帶2B鉛筆、橡皮和黑色簽字筆參加考試,筆試統(tǒng)一使用答題卡作答,所有答案必須填涂在答題卡上的指定位置,否則無效。
(5)考生應在試卷和答題卡規(guī)定的地方填涂姓名、準考證號,在答題卡指定區(qū)域粘貼好本人準考證條形碼,除此之外,不得作其他任何標記,否則,按違紀處理,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。
(6)開考(播放音頻內(nèi)容)后考生不得入場(以考點大門為準);
每科考試結束時考生才能交卷出場。
(7)考生在考場內(nèi)不準吸煙,不準交頭接耳、左顧右盼、打手勢、做暗號,不準夾帶、旁窺、抄襲或有意讓他人抄襲,不準傳抄答案或交換試卷、答題卷。
(8)考試結束鈴響,考生必須立即起立、停止答題,待監(jiān)考員清點試卷和答題卡無誤后,才能依次退出考場;
考生不得將試卷、答卷和草稿紙等帶出考場,否則,按違紀處理,取消該科目的考試成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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